黄XX、XX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2021/9/28查看:327成功案例

律师观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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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双方当事人签有《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该协议书载明被上诉人已按照《劳动合同书》约定足额向乙方支付工资及其他应发福利、甲乙双方再无除协议之外的其他未了纠纷、双方就劳动关系的解除不存在任何未决事宜等内容。现上诉人主张加班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等,与上述协议内容相悖,但是其并未提交充分且直接的证据以证明上述协议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情形,故上诉人的相应上诉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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