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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3/3查看:1011次成功案例
律师观点分析
律师观点分析
为支持其答辩理由,LC公司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了争议商标创意简介;相关产品图片;争议商标产品销售区域及全国经销商、门店列表;争议商标及答辩人所获商标、专利证书复印件;争议商标产品销售合同及发票复印件;争议商标相关宣传材料等证据。
2017年5月12日,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商评字[2017]第57317号《关于第6779482号“JC”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简称第57317号裁定),该裁定认定:根据当事人的理由、事实和请求,本案的焦点问题为:一、争议商标的申请注册是否是对JC株式会社驰名商标的复制摹仿,违反了2013年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二、争议商标是否侵犯了JC株式会社的在先商号权益;三、争议商标的申请注册是否构成2013年商标法第三十二条“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规定;四、争议商标的申请注册是否违反了2013年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五、争议商标的申请注册是否违反了2013年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一、鉴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本院在上述判决中己认定引证商标为电子摄影复印机商品上的驰名商标,结合本案中JC株式会社提交的“JC”维权的报道证据能够证明,在争议商标申请日之前,经过JC株式会社长期、持续的宣传和使用,引证商标在复印机商品上已为相关公众所熟知。据此,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引证商标为复印机商品上的驰名商标。争议商标“JC”与JC株式会社赖以驰名的“JC”商标文字相同,已构成对引证商标的复制、摹仿,争议商标的使用易使相关公众误认为与JC株式会社存在特定关联,从而弱化引证商标的显著性,损害JC株式会社的利益。故争议商标的申请注册己构成2013年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所指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之情形。
二、2013年商标法第三十二条所指的“保护在先权利”的规定具体到商号权益是指将与他人在先登记、使用并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号相同或基本相同的文字申请注册为商标,容易导致中国相关公众混淆,致使在先商号权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应当认定为对他人在先商号权益的侵犯。本案中JC株式会社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在争议商标申请注册之前在与争议商标指定使用的“家具”等商品相类似的行业内,JC株式会社在中国大陆地区使用与争议商标相同或相近的商号并达到有一定影响的程度。故争议商标的申请注册未侵犯JC株式会社的商号权益。
三、2013年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后半段适用于抢先注册他人在我国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的情形。JC株式会社提交的在案证据不能证明在争议商标申请注册之前,JC株式会社在争议商标指定使用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争议商标相同或相近的未注册商标并达到有一定影响的程度。故争议商标的注册未构成2013年商标法第三十二条所指“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商标”之情形。
四、2013年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所指的“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有其他不良影响”指该标志或者其构成要素是否可能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负面影响,一般不包括有关标志的注册仅损害特定民事权益或商标法已经另行规定了救济方式和相应程序的情形。本案JC株式会社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争议商标具有有害社会道德风尚或妨害社会公共秩序的情形,故争议商标不属于2013年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情形。
五、2013年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所指的“其他不正当手段”,是指以欺骗手段以外的扰乱商标注册秩序、损害公共利益、不正当占用公共资源或者以其他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手段。本案仅涉及争议商标的申请注册是否损害JC株式会社的特定民事权益,不构成上述情形。
JC株式会社其他主张缺乏事实依据,商标评审委员会不予支持。
综上,依照2013年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LC公司不服第57317号裁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
原审诉讼中,LC公司向法院提交了其部分“JC”商标使用授权书;LC公司连续多年参加米兰国际家具展的相关新闻报道;LC公司在美国洛杉矶开设的“JC”销售门店照片及相关新闻媒体报道信息;“京”“瓷”的权威词典解释、第36856号裁定书、商标异议复审申请书、证据目录及第50918号裁定书等证据。
JC株式会社向法院提交了“JC”系列商标注册证复印件;JC株式会社中国子公司主体资格证明文件;JC株式会社中国子公司“JC(天津)商贸有限公司”的2006年度至2008年度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复印件之公证书;JC株式会社2002-2008年间对“JC”投入的广告;JC株式会社通过“JC阳光计划快印店”计划投入的广告相关证明资料;JC株式会社的“KYOCERA”商标受到司法保护的刑事判决书复印件;JC株式会社的“KYOCERA”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行政判决书复印件;各大网络搜索引擎关于“JC”的检索结果;JC株式会社创始人被中国高级领导人接见的事实及媒体报道材料;LC公司的企业信用信息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