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仲裁解决!

2022/2/10查看:1191成功案例

律师观点分析

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件是一起工伤待遇补偿案件,来源于网络咨询的客户,打了电话很快就委托了,结案也很快,立案后没多久就调解付款了。案件当事人之前在上海的一家公司工作时发生工伤,工伤鉴定为十级。上海市事业保险社会管理中心分别于向当事人支付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5930.1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8740元。但当事人离职后,应由单位支付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8740元一直未支付,当事人已经离开上海了,所以不方便亲自来维权。接到委托后本人很快就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了,后在调解老师的调解下单位很快就付了钱。

       做律师以来,这样的单位见了很多,面对劳动者颐指气使,但只要劳动者敢于捍卫自己的权利,法律最终都会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这里提醒劳动者,遇到工伤一定要第一时间让单位申报,单位不申报的一定要自己去申报或委托律师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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