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全责方不服事故责任认定、并提起医疗费合理性鉴定二审法院维持

2021/8/16查看:766成功案例

律师观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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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全责方不服事故责任认定并提起医疗费合理性鉴定二审法院维持

本案为两辆超标电动车间的交通事故。交警认定a无责,b全责,b不服提起复核,后复核予以维持。

a提起诉讼后,b依旧不认可事故责任认定,并申请法院调取事故当时的监控,并提交视频分解图等证据,经法院审查认定原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调查程序合法,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

一审过程中,b对a支出的医疗费用合理性持异议故申请鉴定,鉴定意见结论为a所发生的医疗费具有合理性,与事故有直接关系,部分所用药物及医用材料不在医保范围,并非b免责事由,本案不予区分扣减。

后b上诉,二审法院予以维持。

律师点评:

1、 交管部门制作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经依法审查后没有相反证据推翻的,应确认其相应证明力。

2、 鉴定意见医疗费具有合理性,与事故有直接关系,部分所用药物及医用材料不在医保范围,并非免责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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