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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1查看:170次成功案例
律师观点分析
律师观点分析
婚后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分割案
案例简介
原告靳X(男方)与被告王某(女方)于2011年结婚,婚后靳X父母出资80万作为首付,为夫妻购置婚房,另以小夫妻名义贷款150万并共同还贷,夫妻双方因性格不合,于2019年10月协议离婚,对房产分割产生争议,男方主张应将父母出资的80万归还,剩余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平等分割,女方主张全部房产为共同共有,平等分割,因分割问题产生纠纷,男方诉至法院。律师策略
本案中,律师是女方的代理人。房产作为当今社会家庭的重要资产,其价值越来越高,占家庭资产的比重越来越大,同时房产也常常作为婚姻的前提条件,尤其是男方父母为了让儿子早日结婚,经常会拿出毕生的积蓄为孩子购置房产,婚姻的关系变动涉及财产分割、转移,涉及双方当事人以及双方父母的财产利益,影响十分巨大,法律出台了多条司法解释,保护父母财产权益,界定财产权益,止定纠纷,因此对于本案的争议解决应深刻理解法律相关规定,抓住关键点,维护当事人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相关规定,该房产婚后取得,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婚后父母出资,房产证为夫妻双方名字,这种出资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也就是说无论是钱款,还是由钱款转化的其它财产,均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新婚夫妇,经济条件有限,也不懂得怎样生活,购房时父母资助部分钱款,是父母基于亲情关系,帮助子女解决居住问题,解决生活困难的行为,新婚夫妻接受父母资助是目前社会上普遍存在的现象,也是人之常情,当前社会房产经常作为结婚的重要考量因素,父母为促成子女尽早晚婚,为购房出资,很多情况下并无要求归还的意思,更无以婚姻存续与否作为是否还款的意思,基于以上分析,无论是情理上还是法理上,原告要求归还父母出资都是没有依据的,我们的主张理应得到法院的支持。结案
案件最终以调节结案,双方各自退让,接受调解,顺利结案。案情点评
房产作为当今社会家庭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因为结婚、离婚而产生的纠纷越来越多,对当事人以及利益关系人的影响重大;另一方面基于婚姻、情感、社会习俗等因素,往往碍于情面,在事前没有明确的约定,在更多情况下,结婚的时候并不愿意考虑有一天会离婚。
无论如何,客观存在的社会现象,要求我们在处理婚姻相关财产的时候应该慎重考虑,事前要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咨询专业人士,纠纷发生更要依据法律来解决问题。另外,婚姻是一种契约,但又不完全等同于合同,其中融合了更多的感情因素,在产生纠纷的时候,理应互相协商、互相谅解,妥善解决婚姻家庭问题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