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强制拆除违法是申请国家赔偿的前提

2021/12/28查看:179成功案例

律师观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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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崔女士所在的地区当地政府作出了《房屋征收决定》。在《征收决定》中公布了征收范围,而崔女士的房屋就在范围之内。在征收谈判中崔女士不服征收方作出的征收决定并作出行政复议。

 

2019年,崔女士的房屋被强制拆除。对此行为感到不服的崔女士找到律师希望通过法律的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于是在律师的帮助下于同年5月提起行政复议。在同年8月,在确认了本次强拆行为违法的前提下,崔女士申请了国家赔偿。一审法院判当地 征收方应赔偿崔女士147447元。但很显然这些赔偿并不能覆盖崔女士受到的损失。于是崔女士在昌运律师的帮助下再次提起上诉,希望能挽回自己的损失。

法院判决:一、变更政赔偿判决的第一项“征收方于本判决生效后60日内赔偿崔女士房屋损失147447元”为“征收方于本判决生效后60日内为上诉人崔女士安置住宅175平方米”;

 

二、征收方于本判决生效后60日内赔偿上诉人崔女士物品损失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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