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非法强制拆除时被征收人一定要积极维权才能挽回损失

2022/1/7查看:218成功案例

律师观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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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马女士的房屋被划入当地的征收范围之内。在马女士与当地征收工作人员的交涉中,她得知自己的房屋中有很大一部分面积被列入了不予补偿的范围中。但马女士认为自己的房屋处在自己的宅基地上,不应该得到这样的结果遂没有签订补偿协议并向当地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在2019年初,马女士的房屋被强制拆除,无奈之下她找到了昌运律师事务所律师,希望能帮助自己解决难题。在昌运律师的帮助下,马女士收集好证据向当地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来确认本次强制拆除行为违法。同年,当地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确认本次强拆行为违法。

 

之后,马女士申请国家赔偿。但结果其结果却不尽如人意。补偿的数额并不能弥补马女士的损失。无奈之下再次找到昌运律师希望挽回自己的损失。

 

法院判决:于60日内在安置区内向马女士提供可选择的84平方米的安置房源;赔偿上诉人马女士损失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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