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增资的取回

2021/3/23查看:228成功案例

律师观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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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当事人签了关于原公司的《增资扩股协议》,如期缴纳了出资款30万元,但该公司并未按照约定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后该公司主张,双方口头变更了协议内容,不再履行增资协议,且增资款变为新公司的出资款。

但即使当事人对新公司认缴出资5万元,但该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同意将30万元的增资款作为出资投入新公司。

原公司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双方对出资新公司达成了一致的意思表示,故应返还当事人30万元增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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