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2020/8/21查看:34次成功案例
律师观点分析
律师观点分析
2017年6月初,刘玲(化名)与李强(化名)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约定李强将坐落于天津市塘沽区宝山道15xx号房屋租赁给刘玲,双方约定一层用于超市经营,二三楼用于旅馆经营,第一年租金30万,第二年租金32万,第三年租金33万,押金3万,如果逾期7天缴纳租金,视为违约,需向李强缴纳年租金30%的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照月租金标准的30%向李强支付滞纳金。
由于租金比同地段其他房屋便宜,刘玲在明知房屋没有产权的情况下,与李强签订了合同。合同签订后,刘玲按期缴纳了房屋租金和押金,并且为了旅馆经营对二三楼房屋进行了装饰装修,但由于涉案房屋的三楼是违章建筑,刘玲迟迟不能办理旅馆的经营资质,导致二、三楼房屋一直处于空闲无法经营状态,2019年4月,因为旅馆一直无法经营,刘玲希望李强退些房租给她弥补损失,李强坚持按合同办事,不做让步,双方多次沟通无法达成一致意见,2019年6月末,刘玲找到我希望通过诉讼解决,诉讼请求确定为:1、确认房屋租赁合同无效;2、返还二三楼的房屋租金;3赔偿装修损失;4,返还押金;5、诉讼费由对方负担。
在接受刘玲委托时,我已经向刘玲告知了本案可能会出现相关的诉讼风险。
1、确认刘玲与李强签订的天津市塘沽区宝山道15xx号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3、驳回双方的其他诉讼请求。(刘玲庭审中放弃了做装修损失的鉴定,所以没有支持装修损失)
案例分析:
现实中,小产权房、违建房进行出租和出售的情况屡见不鲜,建议在承租、购买前,务必确定房屋的性质。正因为没有合法的产权,往往房屋的出售价格、出租价格会比市场价低很多,切勿为了贪图便宜购买这类没有合法权利的房屋,否则一旦房屋面临拆迁,是没有任何拆迁补偿的,毕竟芝麻永远也变不成西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