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老客户介绍的一起交通事故案

2021/4/6查看:1079成功案例

律师观点分析

律师观点分析

接案过程:

2020年6月13日下午4点30分左右,从天津市北辰法院开完庭刚走出法院门口。正拿手机搭车,发现正好有电话打进来,便接起来。只听电话那头的人说:“我是老李,2014年我出车祸,在天津医院治疗,当时是您所里帮我办的。现在我楼下邻居出事故了,在天津医院治疗,已经花了不少钱,并且邻居说这些钱都是借的,该借的都借了,由于找车主车主不给钱,找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不给,现在已经无处可借了,还不知道后面还要花多少钱?也不知道花的钱将来能不能拿回来?就这样想到您,便跟您联系。”于是,在老客户的引荐下,2020年6月19日他的邻居很快与到律所与我建立了委托关系。

办案过程:

接手案件后,鉴于当事人自事故发生到委托律师,短短的不到一个月时间,在医院治疗已经花去近二十万元,仍在治疗中。便迅速联系交通队,取得肇事一方在诉讼中必须的相关材料,同时协调医疗机构出具相关治疗费的正式票据及其相关病历资料,准备诉讼材料。这期间伤者第一次治疗已经出院。2020年7月中旬诉至法院,8月中旬诉前调解,基于医疗数额较大以及保险公司在调解过程中要求扣除15%非医保用药,因此调解失败,转入开庭程序。待该次庭审辩论终结前已是2020年9月22日,伤者8月中旬后至2020年9月21日前,因植入钢板处的伤口感染且自始无法愈合,行第二次手术取出了内固定物。为解决伤者需要急于还已借朋友的钱,因此与承办人多次沟通,承办人同意在本次诉讼中一并解决第一次治疗和第二次手术的费用问题。最终,2020年10月前当事人拿到二十五万多的赔偿款,为伤者解决了此次事故所负债务,可以静心养伤。

经过进一步复查治疗以及恢复,至2020年12月下旬,本案进行了第二次诉讼,以解决后期发生的少量医疗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项目的赔偿,申请鉴定(含伤残鉴定及三期鉴定),以明确伤残级别及误工期、护理期及营养期。待相关鉴定定意见出来后,律师首先需要依据相关意见变更诉讼请求,该诉讼请求需要在合法且合理的情形下,争取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当事人说我受伤后没有了收入,我媳妇需要照顾我,也没法干活,均没有稳定工作,如何能拿到更多的赔偿?如当事人除了一份正式的工作即有一份稳定收入的情形下,业余时间还有份兼职工作及兼职收入,怎么举证才能得到法律支持,或者委托人没有固定工作,就是今天这干下明天那干下,这个没法举证。我们要求对方赔偿的每一分钱都是需要证据去支撑的。律师只有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争取更多合法利益。2021年3月3日经开庭审理,当庭拿到判决,当事人于2021年3月23日拿到全部赔偿款(包含由被告个人需承担的诉讼费被告也及时主动支付给本案委托人),从其邻居引荐、建立协议直至案件圆满办结,经历了大约9个月的时间,到此,委托人非常满意本案结果。

律师感悟:

从接本案接案过程来看,感触最深的一点儿是,一位律师对委托人交办的案件是否认真负责,是否受人之托终人之事,委托人心里是面镜子。只有认真负责委托人遇事或身边的朋友邻居遇到事时时才会想到您。办案过程中如何急当事人之所急,快准狠地解决问题;同时一件案件办结后,是否真正能让案结事了,也是律师实务技能高低的体现。案件是调解结案还是判决结案,需要从委托人合法利益的较度出发,既要考虑时间成本,还需要考虑经济成本,对律师来说需要综合权衡、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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