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没有借条也可以胜诉

2018/12/20查看:708成功案例

律师观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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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向姜某借款20万元,其中5万元通过案外人支付,15万元通过姜某的银行卡转账支付,但均没有写借条,只有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体现借款事实。并且,在此之前,王某曾因其他事项向姜某转账80余万元。姜某委托律师起诉王某偿还借款20万元。庭审中,王某主张其没有向姜某借钱,不存在借贷关系,王某曾向姜某出借80余元,因此是姜某欠王某钱,即使按照姜某主张借贷关系成立,利息应从起诉之日起算。原告提到的案外人于某,王某没有向其借钱。

刘丽薇律师接受委托后,与姜某一起到公证处对微信聊天记录进行公证,并作为证据提交法庭。该公证书对于原告登录微信的过程进行了公证,通过对原告手机的连续操作,显示了原告及被告的微信名称、微信号、昵称及聊天的内容(包括语音、文字、图片)且在此过程中公证机关进行了录像记载。法院认为,微信记录中包含多段语音消息,通过语音消息是可以辨认账户持有人的具体身份的,原告在公证过程中已点击播放了微信记录中的语音消息,且在原告提供的光盘中亦存放了语音消息,现被告虽否认该微信账户系被告的账户,但被告在对原告提供的公证书及其包含的试听资料进行质证后,未能提供相反证据反驳原告主张,且在法庭要求其本人到庭核实相关情况下,其未能到庭,结合公证的过程,本院对被告辩称,不予采信,本院认定原告提供的经公证的微信记录系原、被告之间的微信天记录。法院结合微信聊天记录内容与转账凭证,判决被告偿还原告15万元。

对于民间借贷纠纷,如果没有借条,可以通过其他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来证明存在借贷关系。如果是通过微信提出借款,可以考虑将微信聊天记录予以公证,以增加证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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