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纠纷

2022/3/23查看:191成功案例

律师观点分析

律师观点分析

杨X到XX公司经营的石京龙滑雪场滑雪,在正常滑雪的过程中被刘XX撞伤。刘XX作为初次滑雪者,违规在中高滑雪道高速滑行,甚至不会减速,在高速状态下将杨X撞伤,导致杨X当时即陷入意识丧失状态。后被雪场救援人员拾至雪场医务室,简单查体后送往医院治疗。刘XX作为初次滑雪者,无视滑雪运动安全规范,初次滑雪即进入中高雪道,且速度极快,导致路遇杨X时减速不能,将杨X撞倒在地导致受伤;XX公司作为滑雪场经营者和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缺乏安全管控措施,对进入滑雪场的人员未尽到安全管理职责,对初次滑雪者进入中高滑雪道未进行任何限制和制约,对造成杨X受伤有明显过错,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经医院诊断,杨X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颈 6 棘突骨折、脑外伤神经反应,在北京市红十字会急诊抢救中心住院治疗三天,不仅给核锐造成了身体上的痛苦,也给杨X造成了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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