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重物品邮寄丢失,寄件人寄件时无过错并合理保价,不担责

2022/5/24查看:128成功案例

律师观点分析

律师观点分析

1、案情简介

被上诉人梁某为修表店老板,受上诉人杜某委托修理两块名贵手表,修理完成后,梁某根据杜某要求通过顺丰快递将手表邮寄给杜某,同时在杜某未要求保价的前提下,结合手表价值保价5000元,后手表在快递过程中遗失。杜某认为顺丰快递及梁某应对手表遗失承担赔偿责任,同时认为是因为梁某对其手表只保价5000元,而导致顺丰快递拒赔超过5000元的部分。

2、案件结果

本案历经一审、二审,二审法院采纳董译中律师的意见,认定梁某对手表的丢失不存在任何过错,判决梁某对两块贵重手表的丢失不承担责任。

3、董律点评

本案中,梁某按照杜某要求将手表通过快递邮寄,顺丰快递揽收了手表,梁某在选择交还方式和交寄过程中均没有过错。

另外,未保价的邮件一旦邮寄过程中出现损坏、灭失,且损坏、灭失的原因适用限额赔偿时,杜某所能得到的赔偿数额远低于保价数额;现杜某未要求梁某保价,梁某选择保价5000元是出于对杜某财产的更好保护,故其保价行为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4、董律建议

作为寄件人,在快递过程中,为避免因快递丢失而担责,需做到如下事项:

(1)就快递方式及快递品牌的选择,应与收件人达成一致;

(2)就快递是否保价及保价金额,应与收件人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

(3)邮寄快递时,应与快递员核实包装及揽收情况,留存相关回执单据;

(4)快递寄出后,应关注快递送达情况,及时告知收件人;

(5)与收件人及快递业务员的相关微信、短信聊天记录,在物品正常签收前要注意留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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