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2023/1/23查看:0次律师随笔
因资金周转需要,朋友间借出500万元巨款,未要求借款人名下房产进行抵押登记,借款到期经催要未还的情况下,债权人向法院起诉并申请房产保全时发现,其朋友名下的三套房产竟在借款到期前已陆续转移登记到他人名下,债权人又起诉要求撤销上述转移房产的行为,能否得到法院支持?近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结这三起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案,三案终审均依法驳回上诉方债务人的上诉,维持原判,即撤销债务人转让房屋的行为,并限期将案涉房屋恢复登记至债务人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