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怎么处理?

2023/1/11查看:0律师随笔

内蒙古律师为您讲解   一、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怎么处理?   1、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2、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3、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处理交通事故步骤是:   1、向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报案;   2、交通管理部门赶赴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处理;   3、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4、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   5、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二、道路交通事故可以请求侵权人赔偿哪些财产损失?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2、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3、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4、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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