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债权申报期内未申报债权可以补充申报吗?

2023/1/10查看:0律师随笔

北京律师为您解答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权人在申报期内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五十六条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

      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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