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室盗窃,从门口望风未实施盗窃的是否构成犯罪?

2023/1/8查看:0律师随笔

北京律师为您讲解   望风”是参与盗窃犯罪的一个辅助犯罪行为,没有直接实施盗窃行为,所以应该认定为从犯。

         《刑法》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盗窃罪望风,属于共同犯罪,应当按照盗窃数额定罪量刑: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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