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的6件事,很多人都错了!

2022/12/18查看:11律师随笔

关于离婚的这6件事,很多人都搞错了!错误1双方都同意离婚起诉到法院一定判决离婚话说结婚自由,离婚也应该是自由的。

      所以,经常有人认为,只要双方都同意离婚了,诉讼到法院,法院一定会判离婚。

      虽然离婚是自由的,但是离婚诉讼程序是复杂的,夫妻感情没有达到确已破裂的标准,即使双方都同意离婚,法院也不会判决离婚。

      之前也有过夫妻刚生完孩子就起诉离婚的,两个人都同意离婚,法院最终判决不准离婚。

      当事人双方还晒了判决书,赞扬法院的“温情判决”。

      不过话说回来,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两个人协议离婚不就可以了吗?为什么一定要起诉到法院呢?既然起诉到法院,那法院就会按照“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标准来判决。

      错误2一方坚持不同意这样对方就别想离婚有的当事人认为,只要自己坚持不同意离婚,对方就离不了。

      这一想法,在民政部门和司法部门进行调解时,确实能够实现,但是在法院判决时就不一样,因为法院判决双方是否离婚的前提条件是:双方感情是否已经完全破裂,和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没有太大关系,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感情已经破裂,即使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也会判决离婚。

      错误3分居两年自动离婚我国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只有两种,协议离婚或起诉离婚,两种方式都需要迈开双腿办理而不是乘自动扶梯。

      而所谓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也只是可以离婚的条件,而并非是离婚程序。

      错误4有出轨证据要求对方净身出户一些人认为只要抓住了对方出轨的证据,就可以离婚并要求对方净身出户。

      但是,法律所指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和多分财产的“婚外情”,仅包括“重婚”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况。

      其他的“出轨”行为,例如一夜情、嫖娼等,不包括在内。

      同时,还需要有充分的证据加以佐证。

      即使有证据,如果对方不同意,法院一般支持离婚损害赔偿,但也达不到净身出户的地步。

      错误5将婚外情与重婚混同有些当事人误认为,对方有婚外情就是重婚或与他人同居,自己主张就一定能离婚。

      虽然法律规定:“有配偶者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是离婚的法定条件,但法律定义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与婚外异性办理结婚证,或是性持续、稳定地以夫妻形式共同居住生活,可见偶尔的婚外情与重婚和同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因此,即使证明对方与第三者发生婚外性或婚外情的情况,也不是离婚的法定条件,只是法院认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一项参考标准。

      错误6离婚后对方不让探视子女就可以不再支付抚养费有的当事人认为,法院把子女判归对方抚养,对方不让自己探视子女,自己就不必再向子女尽义务。

      这种想法不仅违背了起码的家庭道德,同时还违反了法律规定。

      因为法律规定,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会因父母离婚而消除,抚养义务也不会因为抚养权的变更而消除。

      所以,离婚后父母仍然必须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

      如果出现对方不让自己看望和探视子女的情况,可以用合法的途径,比如协商,或者起诉探望权纠纷等方式解决问题,而不是以此为由拒绝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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