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湖北省公司单位犯罪案件大数据分析报告
说明2015年11月26日湖北省工商联发布“2015湖北省民营企业100强调研分析报告”,其中年营收突破百亿的企业突破15家。与此同时,在“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榜单中,湖北有16家企业上榜,比2014年多出一个,总数在全国排名中上升至第五,排名位居中部第一。仅2015年上半年,湖北省民营经济共实现增加值7192.89亿元,占全省GDP的比重为54.9%。全省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达到14786家,比上年同期增加1179家。据湖北省经信委数据显示,自2012年以来,湖北省民营经济对GDP的贡献平均每年增长1个百分点,到2015年达到54.9%。2015年以来,湖北省民营工业增幅达11%,高于全省工业8.4%的增幅,对工业增加值贡献高达91%。以上数据,反映出我省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强劲的发展势头,及其对我省GDP增长,所作出的重要贡献。但,由于企业数量的增加、企业经营领域的日益广泛和经营行为的日益复杂,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构成犯罪的案件,也时有发生。而公司单位犯罪,极易导致公司破产、职工失业的情况,是公司企业所有法律风险中,最为严重的法律风险。?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裁判文书上网公开等举措的不断执行,大量公开可查询的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文书,为我们对公司单位犯罪的研究,提供了更精确、更可靠的大数据支持。近段时间,本律师团队依靠裁判文书网、威科先行等法律网站提供的2015年度1至12月的湖北省人民法院已生效一审刑事判决法律文书,以公司单位犯罪为主题,围绕公司单位犯罪的数量、类型、委托律师辩护的比例、律师辩护对公司单位犯罪判决的影响等方面,作了一定程度的大数据分析,并希望以此为公司企业刑事法律防范,以及公司单位犯罪辩护研究,提供参考。正文一、单位犯罪主体类型分析??? 根据威科先行提供的数据,我们共搜集到2015年度湖北省法院一审判决单位犯罪案件共计96起,涉及20个罪名。其中:被告单位为村民委员会的2起、为行政机关2起、为事业单位1起,其余91起均为公司企业。( 如下图所示)。从上图可以看出,公司企业犯罪在所有单位犯罪案件中,占绝大多数比例。我们认为,这与公司企业在单位主体中总体基数大、涉及经营领域多等特点紧切关联。湖北省经信委数据显示,湖北省市场主体增长迅猛,到2015年6月底达417.9万户,而最能体现经济实力的、规模在2000万元以上的规上企业总量达到1.54万户,其中民营企业占到95%,达到1.47万户。以上数据显示,湖北省公司企业总体基数大、涉及的经营领域众多、经营行为日趋复杂。较大的总体数量、复杂的经营类型,一方面反映出我省公司企业发展迅猛、经营活跃,另一方面自然也会使得公司企业行为可能涉及的刑事法律风险相应增多。???二、公司单位犯罪所涉罪名分析?同时, 从上述单位主体触犯的罪名类型分析,公司企业犯罪,相较于其它单位主体犯罪,表现出犯罪类型多、涉及面广、与国家政治、经济环境关联密切等特点。?通过对判决涉及罪名的分析,村民委员会涉案罪名均为倒卖土地使用权;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涉案罪名均为贪污贿赂类犯罪。而公司单位犯罪的涉案罪名,则表现为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侵犯财产类犯罪、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贿赂类犯罪等多种类型。如下图所示:???????? 通过对96起案件罪名逐一归类,单位犯罪所涉罪名体现如下特点:第一,贿赂类犯罪居首位。贿赂类犯罪共42起,比例为44%,其中单位行贿罪36起。这与近几年国家打击腐败的高压态势密不可分。以习近平主席为核心的新一届党中央,提出了在全国范围内“打老虎、拍苍蝇”的严厉反腐措施。虽然反腐的重点在于各级党政部门、国有企业,但“拨出萝卜带出泥“,特别是在我国目前部分民营企业中,存在着严重的“官本位”思想。企业给政府官员一定的金钱或利益,已经成为一些民营企业谋求发展的捷径,甚至成为民营企业生存与发展必须遵守的“潜规则”,这必然也是反腐败打击的重点,由此自然会产生大量的公司企业犯单位行贿罪的案件。再加之公众关注、媒体监督、司法透明增加,对腐败犯罪“零容忍”的政策,使大量的单位行贿案件浮出水面。我们预测,根据国家目前持续高强度的反腐败斗争,贿赂类犯罪数量仍将继续保持相对数量大,占比大的特点。第二,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居第二位。此类犯罪共15起,其中非法占用农用地罪12起。这一类犯罪案件数量会居于第二位,是与当前环境污染严重、环保在中央提出建设生态文明的大背景下,保护农地,严防死守18亿亩耕地保护红线是国策,可以预见,在环境和土地等职能部门持续强化执法力度的情况下,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将呈现上升趋势。第三,企业因经营过程中的涉案罪名相对数量仍较大。税务犯罪、伪劣商品犯罪、票据犯罪、劳动关系犯罪、融资犯罪等共计37起,暴露企业经营过程中的税务管理、产品质量、人事关系、投融资方面制度欠缺和监督管理缺失。?三、公司单位犯罪案件判决情况与聘请律师比例? ? ? ??从公司单位犯罪案件的最终判决情况看,公司最终被判处罚金、缓刑等非监禁刑的比例为74.8%,远远高于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比例25.2%。这一数据,直观地说明我省司法部门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也在为促进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经济发展环境方面作出了一定努力。早在2012年2月2日和2013年3月12日,湖北省委政法委就制定了《湖北省政法机关服务企业营造公正安全发展环境的六项措施》(《六项措施》)和《关于政法机关优化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见》(《十六条意见》)。2016年2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之后,湖北省检察院又于2016年3月20日制定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以下简称《鄂检十条》)。2016年4月5日,湖北高院制定下发了《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从我们本次统计分析的数据来看,湖北省在注重为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方面,还是作出了一定努务,并取得了一定效果。此外,我们本次统计还发现,公司单位犯罪案件中,单位处较轻刑罚的比例,与委托律师的比率表现出正相关。相比于其它自然人犯罪,公司在涉嫌单位犯罪时,由于其法律意识较高、支付能力较强等原因,公司聘请律师作为辩护人为其辩护的比例较高。上图反映,在我们统计的全部公司单位犯罪案件中,公司委托专业律师作为辩护人的,占全部案件的76%。有意思的是,这一比例,与公司被判处非监禁刑的比例74.8%大体一致。我们认为,上述两个数据相互印证,说明律师作为辩护人,在为维护公司企业的合法权益,为公司企业争取从轻处罚方面,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详见下表:????? 湖北省2015年单位犯罪一审判决案件统计表罪名案件数量律师委托率一审判处结果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 ?(35起)第一节 ?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第140条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5100%撤回起诉、罚金、免予刑事处罚、缓刑;非监禁刑占100%。第141条 生产销售假药罪1第三节 ? ?妨害对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罪第164条第1款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333%罚金、判处缓刑、有期徒刑;非监禁刑占60%。第四节 ?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第175条之一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380%罚金、判处缓刑、有期徒刑;非监禁刑占80%。第176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2第五节 ? ?金融诈骗罪第192条 集资诈骗罪1100%罚金、判处有期徒刑;非监禁刑占0%。第六节 ? ?危害税收征管罪第201条 逃税罪162%罚金、判处缓刑、有期徒刑;非监禁刑占 ? ?69.2%。第205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11第七节 ? ?侵犯知识产权罪第213条 假冒注册商标罪3100%罚金、判处缓刑;非监禁刑占100%。第八节 ? ?扰乱市场秩序罪第 224条 合同诈骗罪280%撤回起诉、罚金、判处缓刑、有期徒刑;非监禁刑占60%。第228条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2第229条第三款 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1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 ?(4起)第276条之一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450%罚金、免予刑事处罚、缓刑;非监禁刑占占100%。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15起)第六节 ?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第338条 环境污染罪264.20% ? ?罚金、免予刑事处罚、缓刑、单处罚金、有期徒刑;非监禁刑占92.8%。第342条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12第344条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1 ? ?第八章 ? ?贪污贿赂罪 ? ?(39起)第387条 单位受贿罪490.70%罚金、免予刑事处罚、缓刑、单处罚金、有期徒刑;非监禁刑占86%。第391条 对单位行贿罪1第933条 单位行贿罪33第396条第一款 私分国有资产罪1合计:93委托律师平均比例:76%非监禁刑平均比例:74.8%?通过上表对聘请律师的比例和判处刑罚结果的比例的对比分析,很明显,单位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聘请律师作为辩护人后,其合法权益得到了更好的维护。值得注意的是,上表还反映,公司负责人被处以非监禁刑的方式,并非限于缓刑一种,而是包括了撤回起诉、罚金、免予刑事处罚等多种方式。这也说明律师在刑事诉讼的各阶段,都充分开展了有效的辩护工作。四、司法部门在办理公司单位犯罪案件时的相关建议司法部门在查办企业犯罪过程中,应结合企业犯罪的特点,坚持既充分履行职能、严格依法办案,又注意改进办案方式方法,防止办案对非公有制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负面影响。(一)慎用少用“查、冻、扣”措施公司企业作市场主体,必需进行市场经营活动。司法部门在侦办公司单位犯罪过程中,应当区别不同犯罪类型、考虑案件采取“查冻扣”等措施的必要性,严格把握比例原则,少用、慎用“查、冻、扣”措施。确需查封扣押冻结的,应给企业预留必要的流动资金和往来账户,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针对企业重要的生产设备等,确需提取犯罪证据的,可以采取拍照、复制等方式提取。??? (二)针对企业的“人”,多采用非羁押的强制性措施??? 根据我们统计的公司单位犯罪裁判结果,有近75%的企业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员被判处非监禁刑。实际情况是,大部分企业犯罪其社会危害性、人身危险性、主观恶性不大。一旦企业法定代表人、公司高管被采取强制措施,公司经营会立即陷入困境,从而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有时甚至会导致企业破产倒闭。??? 因此,司法部门对涉案企业的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应注重加强社会危险性的审查,根据《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的规定,充分落实四种不需羁押的情形。同时,结合企业犯罪的特点,在案件事实清楚,企业自愿认罪悔罪、证据均以固定等情形下,更应多采用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三)加快企业犯罪的办案进程,缩短办案时间?在企业犯罪案件中,司法部门对企业的“财”和“人”无论多么“温柔”,总是无法避免对企业的经营活动和商誉声誉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司法部门应对企业犯罪强化诉讼效率意识,采用快捕快诉机制,加快办案节奏,对进入诉讼程序的企业犯罪案件,公开办案主体和时限,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缩短办案时间,充分保障企业的经营权。(四)司法部门应听取律师的辩护意见?律师作为企业辩护人,对维护涉案企业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在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方面,注重与辩护律师的沟通和交流。通过辩护律师,司法部门一方面可以就案件批捕、不捕、起诉、不起诉及是否抗诉等办案过程和环节事先听取、征询辩护律师的意见建议;另一方面,辩护律师可以成为司法部门与涉案企业之间沟通的桥梁,畅通双方信息交流的渠道,为某些问题减少分歧,达成一致提供基础。五、公司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控本次数据分析,反映出的公司单位犯罪的情况,与我们日常办理案件的情况相一致。表现出企业犯罪与我国政策环境,经济形势均密切相关。我们建议:首先要处理好“四大关系”。企业家在生产经营中必须处理好四大关系,即企业家与国家的关系、企业家与合作伙伴的关系、企业家与竞争者的关系、企业家与消费者的关系。这四类关系十分重要:第一要处理好企业家与国家的关系,这一类关系体现的是责任。做到这一点,企业家可以有效防控虚开增值税发票类犯罪、走私类犯罪、污染环境类犯罪,做一个有担当的企业家;第二是要正确处理企业与领导干部的关系。企业为了经营发展,寻求政府、领导的帮助与支持,无可厚非。但,切记不可采取违法的方式,特别是要避免权钱交易。近几年,因为领导干部出问题,导致企业家被捕、公司倒闭的案件,就是因为企业在日常工作中,没能处理好这一关系,没有把握底钱所导致。第三是企业家与合作伙伴的关系,这类关系体现的是共赢。做到这一点,就是要处理好与股东、合作伙伴、投资方之间的关系,这样才能做到共赢,才会远离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犯罪;??????? 第四是要处理好企业家与竞争者的关系,这类关系体现的是秩序。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但必须做到有序竞争,只有这样才能远离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等等犯罪;第五是要处理好企业家与消费者的关系,这类关系体现的是诚信。要严格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才能远离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各类犯罪。?第六要理性面对犯罪,不能相信“关系能搞定一切”。遇到刑事风险,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如果能通过退赔、和解的方式解决,则应及时通过经济的方式解决。如果通过经济的方式不能完全解决,也应通过主动退赔、补缴税款、退出赃款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最大程度上挽回国家、社会及被害人的损失;同时如果涉嫌犯罪的,争取自首、立功等宽大处理的情节。第七是固本清源,做到制度预防。企业要有良好的企业文化,这是预防犯罪的根本。要预防刑事风险,首先要预防法律风险。企业在成立、生产、投资、融资、销售、解散等各个环节上都有法律风险,如果能有效预防法律风险,则也能较好的预防刑事风险。第八要对刑事法律有敬畏之心。企业家无论将企业做的有多成功,他的法律知识多么丰富,他拥有的专业法律团队有多么强大,都应当对法律、尤其是刑事法律有所敬畏,处处当心,坚守底线。结 语通过本次公司单位犯罪的大数据分析,公司企业同样面临着大量的刑法法律风险,公司企业应当在经营活动中,树立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意识,规范、合法经营。而司法部门,应充分考虑企业犯罪的特点,在查办案件、打击犯罪的同时,要兼顾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不能因为刑事案件办理,而使企业承受法律之外的、不必要的损失,如此才能真正营造湖北省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才更为符合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共同促进法治湖北的建设。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 陈亮律师 聂义明律师本文仅供交流学习 , 版权归属原作者,未经授权禁止擅自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