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中宅基地新建之后未约定权属分配,可以重新申请房屋产权归属吗?

2020/5/18查看:463成功案例

律师观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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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XX诉李X、周X分家析产纠纷】案

委托人:被告李X、周X

案由:分家析产纠纷

 

【关键词】

财产情况:70间房屋

争议焦点:房屋产权归属

我方诉求:现在李X父母居住的房子,可以给居住权,不给他们所有权。如果法院要判给房子所有权,需要按现在市场价返还对应房屋当时建房出资及利息。

争议解决方式:判决

诉讼结果:给李X母亲4间房屋所有权,给李X父亲6间房屋所有权,给李X60间房屋所有权

 

【案情经过】

经李X家庭会议决定将宅基地上的所有老房拆除、翻建新房,但未约定新建房屋的权属分配,拆旧建新需要一笔不小的资金,首付款就要30万元,可是家里一下根本拿不出来这么多钱,周X将自己婚前房产亏损28万元以150万元出售作为建房初始资金,总共建了5排房屋,每排2层,每层7间房,去掉楼梯所占位置,一共70间房屋,房子建成之后,李X父母开始翻脸不认人,在其自认为每月能有六七万房租利益面前不断滋事,两位老人还一度撺掇李X和周X离婚,想把周X从这个家庭挤兑走,甚至多次闹到法院要求分家析产,在这种家庭环境下周X经朋友介绍找到了我们并办理了委托。

接案核实案情细节之后,梳理出诸多疑虑之处,我们亲自到现场实地勘察、走访,案子历经三次庭审,多次和法官沟通且在平衡各方利益、给予各方最大便利之后最后争取到了给李X父亲6间房、给李X母亲4间房,剩余房间都归李X所有,而且是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周X和李X共有,虽然超出了周X心理预期,但是仍没避免李X父母上诉,不过最终还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周X及李X对我们历时接近一年的工作表示相当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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