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某分行与彭某某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019/9/12查看:288成功案例

律师观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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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彭某某于2016年5月向中信银行某分行借款人民币57万元,并约定了利息、罚息、复利,并由北京某公司作担保。2016年下半年开始,彭某某开始逾期欠款不予归还,并故意逃避债务,联系不上。

       我作为银行的委托代理人,积极的了解案情,搜集借款合同、担保合同、银行发款记录、对方还款记录、催收文件等一系列证据材料,最终整合成完整的证据链,向法院递交诉状。最终法院判决彭某某败诉,经过强制执行为银行挽回了巨大的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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