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判处缓刑一案

2019/11/6查看:207成功案例

律师观点分析

律师观点分析

被告人:Z

辩护人:霍亮律师

案件简介:

被告人Z酒后通过滴滴打车软件乘坐被害人赵某驾驶的车辆,在行驶至天津市东丽区津汉公路一号桥附近时,因被告人Z在车上呕吐二人发生口角,被告人Z用拳头击打被害人赵某身体,随后被害人赵某将车辆停靠在路边并报警,被告人Z下车后欲离开被被害人赵某阻止,随即被告人Z对被害人赵某进行殴打,后与被害人赵某一起摔进绿化带中。被告人Z离开时被被害人赵某阻拦,后再次殴打被害人赵某时被其制服在地,被告人Z在殴打过程中造成被害人赵某手指受伤。经天津市法医学鉴定中心鉴定,被害人赵某外伤致左第五掌骨远端完全骨折的损伤构成轻伤二级。同日,被告人Z在案发现场被民警传唤到案。被告人Z委托霍亮律师代理此案,做自己的辩护人。

办案经过:

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被告人Z系初犯,具有坦白、赔偿情节。

案件结果:

被告人Z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被告人家属对此结果表示满意。

律师说法:

此案中,辩护人在多次会见当事人,了解具体案情,提供法律意见,进行心里疏导,详细制定了辩护策略,积极和被害人联系达成和解、取得谅解,进行庭前指导,使得最终在庭审中争取到理想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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