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2021/12/9查看:81次律师随笔
在上下班路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往往会造成工伤和交通事故两者的竞合,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认定工伤,其关键在于职工本人对于事故所负的责任。职工对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显然不符合工伤保障的立法本意。对于这一点,新旧《工伤保险条例》的精神是一致的,只是前后表述有所不同,修订后的表述更为准确。修订前的《工伤保险条例》表述为“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伤害的”;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表述为“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新的表述明确强调职工不负事故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