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巴黎公约》保护某外国公司域名

2015/11/5查看:3791成功案例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描述国内某公司以国外一公司的名称为主要部分,先注册了国内域名,后又升级为国际域名。因外国公司在中国不存在在先的商标、版权等保护手段,一度维权陷入困境。后利用《巴黎公约》的相关规定,结合国内法的相关条款,有理有据地赢了诉讼。两个遭抢注的域名被撤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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