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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30查看:943次成功案例
律师观点分析
律师观点分析
2017年,家住河南的尚XX突然收到了当地征收方下发的《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征收公告》中表明本地要进行棚户区改造项目,而尚XX的房屋就在征收范围内。因为尚XX的房屋位于其宅基地上,且本次征收对于她的生活影响较大。因此对于本次征收感到无法接受的接受的尚XX在当地提起行政复议无果后,在昌运律师的帮助下向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希望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终在律师的帮助下,法院确认本次《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但在2019年,尚XX的房屋被非法强制拆除。在多方无果后,尚XX又找到了XXX律师希望能帮助自己挽回损失。经过律师的实地考察与收集证据之后,尚XX提起了行政诉讼。
法院判决:
被告应当支付给原告应当享有因房屋被征收的过渡费、搬家费。分别是:
房屋征收补偿875787元、
地上附着物损失数额8785元、
搬迁费,过渡安置费5200元、
室内物品损失30000元。
共计919772元。
律师点评:如果遇到征收不合理的现象时,一点要及时的咨询律师,积极主动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千万不要被动等待。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挽回自己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