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某通信技术公司与北京某物业管理公司合同纠纷案

2020/5/18查看:142成功案例

律师观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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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北京某通信技术公司与被告北京某物业管理公司签订为期5年的照明系统节能改造工程合同,约定由原告出资购买设备、使用原告节能专利、由原告改造被告所辖的北京像素小区地下车库照明系统工程,双方以节能收益分成模式在合同有效期内按季度返给原告工程款。但合同履行不到一年,被告就频繁违约,原告屡次催款不得,只好诉至法院,追索近20万元工程款,得到法院的支持。

王律师提醒,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来说,相当于法律,须严格遵守。被告违约给原告带来严重的生产资金周转困难,缺乏诚信,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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