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合同是什么意思

2025/4/2 45次阅读 律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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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一、融资租赁合同是什么意思  融资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承租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融资租赁集借贷、租赁、买卖于一体,是将融资与融物结合...

  一、融资租赁合同是什么意思

  融资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承租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融资租赁集借贷、租赁、买卖于一体,是将融资与融物结合在一起的交易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五条【融资租赁合同定义】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三十六条【融资租赁合同内容和形式】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

  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二、融资租赁合同相关介绍

  融资租赁合同是融资租赁交易的产物,而融资租赁交易是由两个合同、三方当事人所构成的交易。这两个合同分别是由融资租赁公司与承租人所签订的融资性租赁合同以及由融资租赁公司与出卖人所签订的买卖合同。作为融资租赁合同构成部分的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并非完全孤立的,恰好相反,二者是紧密的连接在一起的。这主要表现在:买卖合同中的出卖人不是向买受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的义务,而是向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交付标的物,承租人享有与受领标的物有关的买受人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七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出租人、出卖人、承租人可以约定,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的,由承租人行使索赔的权利。承租人行使索赔权利的,出租人应当协助。

  法律之所以作出如上规定主要是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方面,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订立合同的目的并不在于通过其中的买卖合同获利,而在于通过租赁合同获得丰厚的利润,所以出租人一般并不关心买卖合同的履行情况。真正关心买卖合同履行情况的是承租人,因为承租人订立合同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对租赁物的使用和收益。因此,租赁物的质量及性能如何对其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另

  一方面,从融资租赁合同的订立过程来看,选择租赁物和出卖人的权利在承租人,出租人本身对租赁物和出卖人的情况并不熟悉,其职能仅在于向承租人提供资金和按照承租人的要求与出卖人订立买卖合同。租赁物又是出卖人直接送到承租人手中的,因此,当承租人发现租赁物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或不符合使用目的时,按合同约定应当直接找出卖人交涉,出租人有义务协助交涉,但对租赁物的瑕疵不承担责任。

  三、融资租赁合同与一般租赁合同一样吗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我国《民法典》第七百五十七条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

  融资租赁合同不同于一般的租赁合同,在一般租赁合同期限届满以后,返还租赁物是承租人不可选择的义务,而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却可对租赁物的归属有选择权,承租人可支付一定的价格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

  这是因为,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购买租赁物,在经济上并不是为了取得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而仅仅是为了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即租金。出租人在租赁期间对租赁物享有所有权,实为担保能够取得承租人交付的租金,进而收回自己的投资及其应得的利润。

  融资租赁合同的期限一般较长,在合同期限内出租人基本上通过收取租金的方式将投资已经收回,进而将出租物的价值转让。当然,由于在租赁期限届满时对租赁物的归属有所不同,再加之租赁期限不同,租赁物的价值消耗不同,租金也会有所不同。反之,如果租期相同,租赁物在期限届满时归属不同,租金也会有所不同。所以,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约定租赁期限届满时租赁物的归属,可以归出租人所有,也可以归承租人所有。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融资租赁合同是什么意思的相关知识,融资租赁集借贷、租赁、买卖于一体,是将融资与融物结合在一起的交易方式。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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